第2种观点: 一、预交诉讼费何时退还1、预交诉讼费,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由于诉讼标的的减少,导致需要退费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二、诉讼费退费范围是什么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3、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移交所接收案件的人民;5、人民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6、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7、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8、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己交纳的案件受理费;9、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应当退还,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10、其他依法应当退费的情形。
第3种观点: 案件的种类不同,预交诉讼费的金额也不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附后,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2种观点: 一、预交诉讼费何时退还1、预交诉讼费,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由于诉讼标的的减少,导致需要退费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二、诉讼费退费范围是什么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3、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移交所接收案件的人民;5、人民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6、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7、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8、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己交纳的案件受理费;9、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应当退还,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10、其他依法应当退费的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2种观点: 一、预交诉讼费何时退还1、预交诉讼费,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由于诉讼标的的减少,导致需要退费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二、诉讼费退费范围是什么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3、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移交所接收案件的人民;5、人民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6、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7、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8、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己交纳的案件受理费;9、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应当退还,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10、其他依法应当退费的情形。
第3种观点: 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一、打工伤官司律师费哪个出诉讼期间的律师费一般是由委托律师的一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的,除非是法律明文规定情况下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而且一般来说在诉讼时我们即使主张由对方承担律师费,且最后我们的主张获得的支持,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主张往往也不会被支持,这个不同于商事仲裁,商事仲裁中如果主张律师费由对方承担,仲裁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来确定是否支持律师费以及支持的比例是多少。当然,对于经济困难,无法请律师的劳动者,您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由援助律师为您维护权益,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得到法律援助,必须是经济情况确实困难的人才能获得批准。除了律师费,还需缴纳诉讼费。人民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二、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一般是立案后的一个月内就会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离婚诉讼费是由原告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三、一审判决后上诉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一审上诉费用应该根据一审所出具的缴纳上诉费用通知书来进行缴纳。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如果多个原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均上诉的,如何交纳上诉费用人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分别上诉的,则应由各原审被告分别交纳上诉费用;2、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共同上诉的,则只预交一份上诉费。《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时所应当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用一般应当由原告负担。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客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2种观点: 规定是立案后7日内缴纳诉讼费,而您的诉讼费已交,这种情况说明已经立案了。一般来说交了诉讼费之后,会收到《立案通知书》,证明已经受理了你的案件。但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收取原告的诉讼费用后,并不一定会立案,如果驳回起诉的,会退还受理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原告交纳完诉讼费用,就代表案件已经立案了。原告应到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逾期没有交纳的,人民会依法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1种观点: 一、预交诉讼费何时退还1、预交诉讼费,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由于诉讼标的的减少,导致需要退费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二、诉讼费退费范围是什么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3、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移交所接收案件的人民;5、人民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6、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7、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8、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己交纳的案件受理费;9、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应当退还,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10、其他依法应当退费的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2种观点: 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一、打工伤官司律师费哪个出诉讼期间的律师费一般是由委托律师的一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的,除非是法律明文规定情况下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而且一般来说在诉讼时我们即使主张由对方承担律师费,且最后我们的主张获得的支持,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主张往往也不会被支持,这个不同于商事仲裁,商事仲裁中如果主张律师费由对方承担,仲裁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来确定是否支持律师费以及支持的比例是多少。当然,对于经济困难,无法请律师的劳动者,您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由援助律师为您维护权益,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得到法律援助,必须是经济情况确实困难的人才能获得批准。除了律师费,还需缴纳诉讼费。人民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二、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一般是立案后的一个月内就会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离婚诉讼费是由原告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三、一审判决后上诉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一审上诉费用应该根据一审所出具的缴纳上诉费用通知书来进行缴纳。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如果多个原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均上诉的,如何交纳上诉费用人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分别上诉的,则应由各原审被告分别交纳上诉费用;2、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共同上诉的,则只预交一份上诉费。《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诉讼程序中,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被告预交反诉的诉讼费用。申请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1种观点: 一、预交诉讼费何时退还1、预交诉讼费,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由于诉讼标的的减少,导致需要退费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二、诉讼费退费范围是什么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3、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移交所接收案件的人民;5、人民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6、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7、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8、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己交纳的案件受理费;9、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应当退还,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10、其他依法应当退费的情形。
第2种观点: 诉讼费15日内可退回。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就是多退少补。诉讼费用怎么退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第五十三条案件审结后,人民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直接到承办人哪里办理退费手续,可以退回的。会判决由被告承专担诉讼费用,如果原告已经属预交由被告向原告支付,案件争议标的如果需要强制执行,诉讼费用执行法官会一并执行的。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1种观点: 一、预交诉讼费何时退还1、预交诉讼费,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由于诉讼标的的减少,导致需要退费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二、诉讼费退费范围是什么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3、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移交所接收案件的人民;5、人民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6、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7、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8、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己交纳的案件受理费;9、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应当退还,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10、其他依法应当退费的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诉讼程序中,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被告预交反诉的诉讼费用。申请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3种观点: 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一、打工伤官司律师费哪个出诉讼期间的律师费一般是由委托律师的一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的,除非是法律明文规定情况下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而且一般来说在诉讼时我们即使主张由对方承担律师费,且最后我们的主张获得的支持,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主张往往也不会被支持,这个不同于商事仲裁,商事仲裁中如果主张律师费由对方承担,仲裁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来确定是否支持律师费以及支持的比例是多少。当然,对于经济困难,无法请律师的劳动者,您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由援助律师为您维护权益,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得到法律援助,必须是经济情况确实困难的人才能获得批准。除了律师费,还需缴纳诉讼费。人民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二、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一般是立案后的一个月内就会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离婚诉讼费是由原告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三、一审判决后上诉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一审上诉费用应该根据一审所出具的缴纳上诉费用通知书来进行缴纳。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如果多个原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均上诉的,如何交纳上诉费用人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分别上诉的,则应由各原审被告分别交纳上诉费用;2、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共同上诉的,则只预交一份上诉费。《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1种观点: 缴纳诉讼费通知书的交费方式如下:1、立案法官收案登记后,选择费用类别、输入金额、当事人账号信息,系统自动获取一个虚拟子账号,与当前案件进行绑定,生成唯一的缴费二维码,打印“诉讼费预交通知书”交给当事人;2、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扫描预交通知书上的缴费二维码进行诉讼费的缴纳;3、预缴通知书上的缴费二维码,进行手机扫码缴费。案件承办法官发起退费申请,经办案系统流程审批,可以根据支付方式进行法银直联退费,即从内网直接通过专线发送给银行,由银行按照缴费支付的方式退费到当事人个人账号。当事人无需往返于之间,省时省力。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诉讼费,不用带现金和银行卡,不用排队等待,符合现在普遍的支付习惯,大大方便了群众。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孝感中院为人民群众打造一站式、综合性、立体化诉讼服务,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更好的做到为人民服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此时已经立案,接下来的流程就是审判。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会予以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1种观点: 一、预交诉讼费何时退还1、预交诉讼费,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由于诉讼标的的减少,导致需要退费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二、诉讼费退费范围是什么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3、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移交所接收案件的人民;5、人民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6、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7、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8、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己交纳的案件受理费;9、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应当退还,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10、其他依法应当退费的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思是在提起诉讼时要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直接到承办人哪里办理退费手续,可以退回的。会判决由被告承专担诉讼费用,如果原告已经属预交由被告向原告支付,案件争议标的如果需要强制执行,诉讼费用执行法官会一并执行的。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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