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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立遗嘱公证后的财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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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公证处须根据法定程序来审查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 第一款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第二款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2种观点: 一、遗嘱需要公证吗1、写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遗嘱有哪些形式遗嘱有如下形式:1、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5、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3种观点: 不能。《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一、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公证处须根据法定程序来审查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 第一款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第二款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2种观点: 一、遗嘱需要公证吗1、写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遗嘱有哪些形式遗嘱有如下形式:1、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5、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3种观点: 不能。《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一、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公证处须根据法定程序来审查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 第一款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第二款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2种观点: 一、遗嘱需要公证吗1、写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遗嘱有哪些形式遗嘱有如下形式:1、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5、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公证处须根据法定程序来审查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 第一款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第二款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1种观点: 一、遗嘱需要公证吗1、写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遗嘱有哪些形式遗嘱有如下形式:1、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5、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的,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但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若过了法律的保护期限,一旦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嘱不需要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在当事人做出财产分配的意思表示,以及各自的生效条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经过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种观点: 遗嘱公证费用及办理条件概述:民法典中立遗嘱无需公证,自书遗嘱效力低于公证遗嘱;遗嘱公证需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表达、不违法违背公共利益、处分合法财产、亲自申请;遗嘱公证费用因地而异,大约在200元至600元之间。法律分析一、民法典中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民法典中立遗嘱是不需要公证的,遗嘱不因公证而生效,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法律效力。通常,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只是效力等级低于公证遗嘱。同时有自书遗嘱和公正遗嘱的情况下,以公正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死亡后,按公证遗嘱的约定继承遗产。但如果遗产无效或者遗嘱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指定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二、遗嘱公证办理的条件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三、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至600元之间。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结语遗嘱公证是一种保障遗嘱有效性和权益保护的重要方式。根据《民法典》规定,中立遗嘱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但公证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满足条件,包括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表达、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费用方面,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一般在200元至600元之间。公证申请表需要填写相关个人和事项信息,并支付相应的公证费。如有困难,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减免或退还。遗嘱公证的办理有助于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遗嘱规定继承房产。但并不是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房产,例如遗嘱无效的,不能按遗嘱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立遗嘱不需要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公证遗嘱效力是最高的。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公证事项,这说明立遗嘱不是法定公证事项,而是根据当事人申请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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