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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押车辆多久能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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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被扣押的时间一般为三十天,最长不超过六十天。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一、事故车辆对方撤销案件为何还不能拿车即使对方车辆撤销案件,机关交通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可以看出,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因赔偿的需要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通过财产保全程序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二、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才出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时间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一般情形下,交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需要检验、鉴定的,交警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交警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取回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会扣留车辆,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3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多久1、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一般在三十日以内。特殊情形下,不会超过六十日。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第五十一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一般是十天。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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