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以下三个主要内容,分别是: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依法取消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注销手续;
3、因客观原因无法收回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注明情况,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并向社会公告。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保护和支持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严格、准确、及时查处违反国家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依法取消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注销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收回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注明情况,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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