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分立债务的所有权有: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新设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协议。
债权人在分立前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以其他方式偿还。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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