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和总经理都是公司组织机构中的重要成员,对公司具有重要作用。其职权是相互配合、相辅相成的。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和管理,而监事可以监督其执行和管理,并提出建议。
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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