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银行有权查阅个人信用记录,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第二十二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存储和公开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特定目的范围,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个人信息主体的意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可以依法查询个人信用信息,但应当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授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履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自由,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银行在信用评估中有权查阅个人信用记录,但必须获得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授权,并且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超出特定目的范围,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个人信息主体的意愿。同时,银行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告知客户银行对其个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情况,让客户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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