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多次被辞退,是否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无补偿;若不属于严重违反,应支付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
法律分析
一、迟到太多次被辞退有补偿吗
1、如果累计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是没有补偿的。
2、如果达不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应该支付你赔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然而,如果不达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根据第46条和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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