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QQ和微信可以传递通缉犯的信息。
通缉是指机关或人民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程序要求:
1、只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无权发布。人民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机关,由机关发布通缉令。
2、各级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
3、被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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