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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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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标准是,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的,就应当立案侦查;而具有组织3-4次、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就可以立为重大案件。
【法律依据】
《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立案标准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1-2人的;
(4)剥夺或者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人民币5-20万元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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