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包括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和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的债务。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债务,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可协商清偿比例,但协议仅对夫妻内部有效,对外部债权人无效。
法律分析
一、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有义务还债吗
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另一方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关键要看该笔借款的用途和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该笔借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共同认可的债务,没有疑问的属于夫妻合同债务,这种类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
2、债务是由丈夫或者妻子任何一方对外所签的债务,另一方之前并不知情,但是,事后另一方对该笔债务进行了签字或者追认,那么这笔债务也就变成了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的夫妻共同债务。
3、丈夫或者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一方的名义对外所负担的债务,但是,该笔债务的用途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理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二、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
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
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
如果遇到双方经营开办个体营业执照的生产机构,也对外负有债务,则这时的债务的分担就是与有限公司不同了。最高院有司法解释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对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言,共同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由判决。一般会根据债务的产生、使用的情况综合判断夫妻双方的承担比例。但是,夫妻双方之间就共同债务的偿还签订的协议,只对夫妻双方内部有效,对外部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结语
夫妻在离婚后是否有义务共同偿还丈夫的债务,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或者另一方事后签字或追认了该债务,那么这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此外,如果债务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而由一方承担的,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债务,如果是有限公司,夫妻作为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而对于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债务应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共同偿还债务,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会根据债务产生和使用情况综合判断双方的承担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只对双方有效,对外部债权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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