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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来源:339美食


天津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向户籍和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审核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成立的,应当将审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公示15天。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布登记结果,报区建设局备案。审批实施时,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经济适用住房户口所在地

法律分析

在天津,低收入家庭如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1. 申请流程:申请低收入住房的家庭需向户籍和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审核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成立的,应当将审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3。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公示15天。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布登记结果,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实施: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经济适用住房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进行初审公示,街道、乡镇提出初审意见和分配方案。区建设局对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给予租金补贴,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租用国家直属公房的给予租金减免;区建设局根据登记情况安排配租为符合要求的人订购。

您在天津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材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籍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夫妻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

3。申请家庭收入证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家庭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特困职工优惠证明);

4。申请家庭住房证(房屋所有权证、公共住房租赁合同或私人住房租赁合同);

5。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最重要的是看自己是否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如果购房者本身不是低收入人群,就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让低收入者有一个安居之所,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购买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天津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收入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月收入不得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 住房情况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自购房之日起至申请时止的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原件及复印件等;

5. 受教育程度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受教育程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6. 从事职业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从事职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

7. 资金来源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房所筹集的资金来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个人储蓄存款证明、单位转账证明等;

8. 其他证明材料: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购房等。

以上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则可能无法成功申请天津经济适用房。

结语

天津低收入家庭如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首先,向户籍和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审核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成立的,将审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公示15天。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或异议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并公布登记结果,报区建设局备案。审批实施时,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经济适用住房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进行初审公示,街道、乡镇提出初审意见和分配方案。区建设局对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给予租金补贴,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租用国家直属公房的给予租金减免;区建设局根据登记情况安排配租为符合要求的人订购。因此,想要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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