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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公司不当竞争是否会导致市场垄断,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

来源:339美食

法律分析:不当竞争行为可能导致市场垄断,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不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交易、恶意低价、强制捆绑销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保险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如存在不当竞争行为,可被认定为垄断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竞争,禁止虚假宣传、恶意低价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机构应当依法开展保险业务,履行保险合同,承担与经营保险业务有关的社会责任,保障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妨碍自由竞争,不得实行捆绑销售、强迫交易等排除、竞争的垄断经营行为。”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不当竞争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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