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超过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期限未约定或约定期限内债权人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责任消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债权人有权在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法律分析
1、民间借贷中,超过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拓展延伸
逾期担保责任免除的法律规定与适用
逾期担保责任免除的法律规定与适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担保人由于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而免除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免除或减轻其担保责任。具体的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宽限期、还款提醒、通知义务等。对于担保人来说,了解和适用这些法律规定至关重要,以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债权人也应在适用这些规定时注意合法合规,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深入研究逾期担保责任免除的法律规定与适用对于各方当事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在自主债务履行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述六个月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因此,了解和适用逾期担保责任免除的法律规定对于保证人和债权人都具有重要意义,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