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339美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我国目前的允许将固定资产

我国目前的允许将固定资产

来源:339美食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固定资产 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应该说,这个“减半”规定,是处理时的征收率的减半,与计税收入(即计税销售额)无关。

法律客观: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项目)也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3391111.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