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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339美食

《刑法》对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判刑标准的规定:情节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个别处罚。

法律分析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判刑标准的规定:

1、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法律依据: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判刑标准的规定:1、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结语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刑罚标准明确规定如下: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单位犯罪时,将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个别处罚。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和第二百三十一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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