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钢结构工程委托乙方加工制作为保质按期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信守。
一、工程名称:钢结构车间
二、加工形式:包工包料
三、加工范围:钢柱、钢梁、天车梁、C钢。所有构件刷灰防锈漆一遍。(以图纸为依据)
四、工程总造价整 (小写 元)开票方式含税。详细数据见报价单。
五、工程质量:根据甲方提供数据及设计方案,乙方制图,甲方审定签字认可,本工程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乙方厂内验收。一切数量尺寸均以图纸为准。
六、双方责任:乙方按甲方提供各种数据及部件加工生产不包括运输及其它有关事项,如甲方提出特殊要求,乙方按实际造价收费。
七、加工期限:
八、结算方式:工 程 预付款为 元 整(小写 元),作为定金用于开工费用,余款 元整(小写 元),由本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提货时一次付清。本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以验收合格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双方纠纷:如双方发生纠纷意见,由河北省张家口市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
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可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可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施工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四、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1、工程量为: 平方米,(注:如为约计数,可据实结算)。
2、工程合同单价为: 元/平方米,本项工程合同总造价约为: 元,大写: 元。
(注:如为约计数、可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量计算工程总款额。)
四、付款方式及工程确认办法: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 %,即 元,作
2、材料进入施工工地,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 %,即 元。
3、梁架安装基本结束,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 % ,即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 %,即 元。
5、本项工程质保金为合同总款 %,质保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壹
五、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共同确认以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设计图纸不全,设计工作无法开展。
2、设计方案(结构、造型等)有重大变更,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使工程不能正常修改以及影响到材料的组织加工、制作、安装等相关事宜。
3、不具备乙方进场条件(如:土建工程未到位),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进场开展工作。
4、未按合同规定拔付预付款,进度款而影响工程进度。
5、开始安装前5日内,甲方仍不具备材料存储场地或仓库。
6、不可抗力。(注: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因大风、雨、雪、地震等因素而造成工程延误或损害的自然灾害。)
六、双方职责
1、施工期间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批准的图纸或现场土建施工图纸有变更或已经变更并开始施工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应及时据此调整合同价款。
2、甲乙方对于产品已安装部分,应共同承担负责成品的保护,甲乙双方及其他相关施工单位都有义务保护,甲方同意依据“谁损坏谁负责赔偿”的原则由乙方计取赔款,并由损坏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甲方职责:
1、在乙方进驻工地前甲方必须将施工所需水、电接到约定地点,并确保乙方施工期内的需要,费用由甲方负责。
2、开通施工场地的通道,满足乙方施工运输的需要。
3、甲方负责本项工程施工所属地的国税局、地税局对本工程所征收的税费及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征收的本项的其它费用。
4、甲方负责处理协调好与本项工程有关的部门关系,并确保不因国家相关部门的干预而影响乙方施工,否则造成的停工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否则造成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所带的资料、工量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领导的监督、检查,乙方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对于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立即返工或修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产品材料的保管;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要做到安全第一,如果说出现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遵守地方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5、竣工清理现场并具备交验条件。
九、土建方应配合的相关事宜:
1、提供现场施工中心线、水平线、进出口位置线等有关数据及位置。
2、提供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于我单位落实工程承包范围部位的施工组织工作。
3、预埋件等部位水泥沙浆的填塞工作。
十、施工工期:
在乙方人员、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第二天起计为施工工期,日历天数工期 天,如因雨雪风等天气而影响施工时工期顺延。
十一、合同争议、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发生争方,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起诉方所在地管辖。
(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于甲方支付款项完毕,乙方将工程整体移交给甲方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款项完毕后,保修条款自然终止。
十二、交工质量保修承诺
1、交工质量保修承诺工程整体移交给甲方使用后,我方在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为半年。
2、若是因乙方之外的因素,如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可及时派人维修、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满后,乙方将长期优惠有尝服务,做到定期回访,及时处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其它约定:
1、标的物(即工程所含内容的所有项目)所有权自工程款结清时开始转移,如甲方未结清工程款,标的物仍属于乙方所有。
2、乙方支取工程款时,须出据带有财务红章的收据或,甲方拨付工程款时须以汇票(或转帐支票主)的形式转入乙方公司指定的帐户,且甲方确保支票内容填写正确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所涉及的图纸为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并由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的图纸。
4、结构网架设计,甲方除提供设计院的正式图纸外,设计网架的悬挂物等,如灯饰内装部分必须告知乙方,否则出现问题自负。
5、甲方需乙方出正规图纸,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备注:
代表人: 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加工钢结构构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钢构件制作内容质为Q345、酿造车间H型钢柱约224吨,材质为Q345、动力车间H型钢柱约173吨,材质为Q345B,空瓶库、成品库H型钢柱约320吨,材质为Q345B,H型钢加工量约为一道,面漆一道 (面漆为中灰醇酸面漆);
一、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__元/吨(Q345)/吨(Q235)。 合计价款约为人民币:___。
2、结算方式:。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交付给乙方定金(约为总价款的20%),提货时付清所有货款,定金在最后一次提货时结算。
4、以上为含税价,乙方须提供与甲方。
三、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四、 质量及验收要求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钢结构制作规范认真加工制作,确保钢构件达到图纸设计和钢结构规范的要求。
2、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钢板厚度必须保证在国家标准偏差范围内所购材料应具有质保书。材料的代用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代用。
3、钢构件加工验收按合同、图纸及说明文件的要求,依据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由甲方在乙方加工基地进行验收。乙方负责提供所购原材料的质保书和产品合格证,如需第三方检测报告,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测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其它
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在乙方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到乙方制作现场进行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如甲方在现场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制作原因影响安装的,乙方应及时派人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中途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乙方,因变更带来的材料增加及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的,工期则相应顺延。
六、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 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所在地解决。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委托方(甲方)全称:
承揽方(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为保质、保量、按时地提供符合标准及图纸要求的产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并认真履行。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并是此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钢结构制造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
附件二:图纸目录清单及加工图纸;
附件三:钢结构的材料汇总清单;
附件四:往来传真及函件。
1、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本合同供货范围:
交货期:
交货是指该合同范围产品100%的交货,任何一个构件的延迟交货将视为该合同交货的延迟。
2、加工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加工质量,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协议》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所有《技术协议》及图纸等的变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且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签字。
3、技术资料、图纸
除双方签定的附件一、二、三、四外,甲方将另行提供图纸1套。甲方可以根据乙方需要提供本合同所涉及的电子版资料。
4、项目管理
本合同规定的钢结构的制作质量要求按《技术协议》以及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执行,为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乙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执行,构件出厂后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由乙方自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前不允许转由他人制作,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了方便本项目的管理,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3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管理方案、材料采购及加工计划等文件。从合同生效后第1周开始每周向甲方提供一次进度报告。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造人员、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检查,并提供食宿方便。
5、原辅材料的采购及进厂复检等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材料由乙方自购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主材为方购买,损耗为,废料归方所有。乙方须提供该合同项下所购买的原材料的材质证明书原件。
本合同产品所用焊材等由乙方自购且报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备案。
6、验收标准和方法
制造执行标准见《技术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7、合同价格及交货要求:
7.1合同单价:综合单价:
1)以上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单价中包含乙方将产品加工成型过程中所需辅材、机械、人工等直接费、间接费、喷砂除锈、涂装、成品检验费、无损检验费及成品构件运输至现场的运输费、原材料进厂复验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所有应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税费和手续费等。
2)合同重量为图纸显示的乙方制作钢构件的实际净重量,如发现错误,须报甲方书面更正。
3)因乙方制造或运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报废或返修,乙方应积极配合加以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出厂前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变更。出厂后乙方也有责任变更,费用另行协商。
7.2交货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在得到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认可后按甲方要求分批运往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须作好成品、半成品的拆开构件号标识,以便甲方现场正确使用。
3)货物发运时,应同时移交材质证明书、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给予拒收,由此引起的货物迟交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需派人携带《装车清单》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清点移交,因乙方标识不清或移交清单与实物不符等产生的错误,乙方必须及时给予修正。
5)双方单位签章的《结算单》。
8、付款及结算
8.1付款方式:转帐支票或承兑汇票。
8.2付款比例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五天内预付(约计¥元);或本工程无预付款。
2)全部构件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全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构件交验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后付清;或乙方每月25日前可向甲方报进度,每批构件发到甲方现场,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款的付进度款,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该合同质保期为乙方合同构件安装完成,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分歧和工期延误等问题一次性全额支付质量保证金。
3)乙方所制作的全部构件经甲方及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8日内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完毕,报甲方工程公司经营部10日内复核完毕,复审后的结算资料提交甲方审计部门审计10日内审计完毕审计结果为最终竣工结算值。
9、担保
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担保额度: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任何违约情况,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给乙方。
10、违约责任
乙方有责任并保证按本合同及相应合同附件规定的合同产品交货期交货,否则,因为乙方原因使合同产品不能按期交货,乙方每延误壹天按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发货的责任,如果合同产品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另行委托第三方来加工或供货,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把原材料从工厂运抵第三方的吊装费、运费和加工费)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没有终止的合同部分。
同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发货,乙方除了要按上述要求履行自身责任外,还因此共同承担业主可能给予甲方的罚款。
甲方应按时提供给乙方正确、完整的合同要求的技术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技术文件或文件不正确、不完整,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交货期顺延。
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若实际产品的数量和预估的产品数量有出入时,乙方不得借故要求调整单价。
乙方提供的钢结构产品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正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正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实际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运输和交付顺利,未按合同规定标识和包装,或者包装物与移交文件不符,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产品变形、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提前交货或未按规定多交产品时,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未按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自购的原材料进行进厂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停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付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当比照当地银行公布的同期利息计算延期付款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11、合同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在合同总范围内对合同的任何部分予以合理变更。
如果这种变更导致乙方在执行本合同项下相关部分工作日或所需时间有所增减,合同或交货进度应作适当的调整,而且双方应对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若增加或减少乙方工作量,则按实际增减工作量乘以固定单价增减合同价。
12、技术服务
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因制造出现的问题及办理货物接收手续。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凡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合同款中扣除。必要时,乙方须派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在售后服务过程中,乙方对派往现场服务的人员的安全负责,应对其加强安全教育,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有自我保护能力,对自身安全负责。
13、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结构加工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内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内容为甲方提供的 锦绣物流仓储楼 工程的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含抛丸除锈,刷 红丹 防锈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从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预付款(或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四、加工量、单价及总金额
1、以上价格均为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签字盖章,乙方须严格按图纸要求加工制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为暂定加工量,结算时按加工厂分解图、下料单、理论重量加量0%损耗计算。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更。
3、上表所列之“金额”的“合计”项为暂定总价。
4、本合同采用的定价方式结算。
五、运输方式:需方自提,运费自负。
六、结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万元为定金, / 万元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后开始组织生产。如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还。
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后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安排发货。
3、如甲方在现场安装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完整、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在变更实施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甲方书面通知前产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价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月日为甲方最后提货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后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数量、包装等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加工完后,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
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提供所采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
4、日开始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计划,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
八、质量验收
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
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乙方自最后提货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提供10天的免费保管期限。免费保管期满后甲方仍未提货的,甲方按每吨每天10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保管费用。乙方计收保管费用的保管期限为60天,超过60天时,乙方有权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及原材料、构件报废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
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揽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揽方式:承揽方包工包料。
6、工期:本项目工期____________天,按甲方指定进场日期计算。
7、共计: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图纸或技术资料
双方商定图纸或技术资料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定作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图纸或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资料_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_份,定作方、承揽方各执____________份。
第三条定作方义务
(1)负责向承揽方提供水、电。
(2)参与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揽方义务
(1)按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加工,按期保质完成承揽项目;
(2)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变更
(1)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应继续按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工作,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或损失全部由定作方承担。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得到答复的,应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因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方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定作方需对原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变更,定作方应提前__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发出变更通知。承揽方应按定作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人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1)发生变更后,承揽方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2)变更影响到工期的,由承揽方提出变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1)由定作方提供材料的,定作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承揽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由承揽方提供材料的,承揽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定作方,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第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项目质量标准:
(1)项目质量达到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
(2)所有图纸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第九条项目验收和保修
(1)项目竣工后,承揽方应通知定作方验收,定作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出具验收意见。如定作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的,视为定作方承认项目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
第十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双方签订合同,定作方向承揽支付订金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剩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剩余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合同价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
(2)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延期天数每日向制作方偿还合同价款____________‰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应当向承揽方偿付合同价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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