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老公不给钱花可以起诉离婚吗1、老公不给钱花可以起诉离婚,但需要注意不给钱花并不是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2)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的流程怎么走1、到人民向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正式受理案件;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第3种观点: 起诉离婚要钱。具体如下:1、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2、如果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起诉离婚的流程: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提交相关的材料主:(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2、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1)立案,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4)通知当事人,人民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3、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1)经调解和好,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1)安排开庭时间,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3)开庭审理,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5、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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